发布日期:2025-08-08 04:18 点击次数:109
01、“九一三”事件之后毛、周的谈话
1971年,“九一三”事件爆发后,周恩来同志受中央委派,下达了禁止飞行的命令。在9月15日这一日,谢静宜女士,时任中国青年代表团团长,自智利归来抵达上海,却对北京所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当时,机场迎来了众多宾客,而飞机则被迫停飞数日。
恰在此时,负责外事工作的同志告知,周总理特别恩准青年代表团成员搭乘一架专为运送贵宾而设的专机返回北京。由此可知,经特殊批准,部分航班依然得以起飞。
抵达北京后,中联部负责人指示代表团于北京饭店着手撰写出访总结。在当前局势的复杂性面前,谢静宜心中存疑,遂致电8341部队的杨德中政委,探询国家主席和总理的行踪。杨德中回应道:“小谢,两位领导都安好,请放心。”
两天后,谢静宜有幸见到了主席。在主席详细阐述“九一三”事件的经过之后,他指示谢静宜去探望总理。主席关切地表示:“总理这段时间尤为辛劳,自‘九一三’事件爆发以来,他始终在大会堂内办公住宿,亲自指挥事务,工作十分紧张。如今局势已稳定,应当让他好好休息,睡几个安稳觉。”
此外,主席还指示转告总理一项事宜,主席表示:“远新来电,希望回来看看我,他提到若不见到我,心中总觉不安。这需向总理请示,远新身为军人,目前是否可暂时离开岗位几日?敬请总理决定。”
在西花厅,总理向谢静宜讲述了“九一三”事件爆发后的紧张局势。他感慨道:“我始终密切关注着飞机的动向,下令全军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并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将几位主要将领召集至大会堂,一方面是为了便于管控;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与他们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林彪此次逃亡事件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是否知情……直至林彪的座机坠毁的消息确认无误,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1972年,周总理在一次与谢静宜的交谈中,提及了长征途中的一段往事。总理回忆道:“小谢,那时我在长征中不幸患上了伤寒,病情严重,险些丧命。幸亏有主席的救助,我才得以幸免。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主席派人为我购置了银耳,这种滋补品对我康复大有裨益,最终我逐渐康复。”
02、“七二〇”事件中气氛紧张,差点烧密码
1967年,毛泽东在巡阅华北、中南及华东地区期间,于武汉遭遇了一场激烈的武斗,便是众所周知的“七二〇”事件。手持长矛、头戴柳条帽的派别成员,纷纷乘坐车辆,一辆接一辆地从主席所在的东湖住地大门前驶过。
有些人甚至在校门口滞留许久,似乎在凝视着什么,或是出于其他原因,他们是否知晓主席的住所便不得而知。街头不时响起枪声,传闻那位负责递送文件的同志,在骑摩托车途中,其携带的皮包竟被子弹击出了弹孔。
丁钧等几人,肩负着从北京随同主席出行的安保重任,隐匿于大门内的一片小竹林之中,目光透过竹叶缝隙,密切关注着外界的任何动向。根据上级的明确指令,除非他们发起攻击,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务必时刻握紧火柴,若形势危急,应立即焚毁密码,并将密码机投入湖中。”为确保安全,领导指示工作人员(包括新华社的摄影师)每人手中都要持有木棒。
“无妨,他们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不必担心。”直至深夜,周总理乘坐飞机抵达武汉,特地前来劝说主席离开武汉,前往上海,主席这才点头应允。
拂晓时分,我从东湖出发赶往机场,心绪不宁。一辆辆机密车辆紧随主席座驾其后,总参谋部的一位副参谋长坐在前排,谢静宜隐约听到他低声自语:“一关已过,又一关已过……”
我们早已从诸多文献中了解了“七二零”事件的始末,然而,鲜有人如谢静宜那般,能够从内部角度进行如此详尽且生动的叙述。在文革那段特殊时期,竟在最高领袖的近旁,发生了预备销毁密码、丢弃密码机的行为,这在世人眼中实属难以置信。
1960年杭州汪庄
03、毛泽东对田家英、王良恩之死的反应
1966年夏日,田家英秘书不幸离世,谢静宜向毛泽东主席反映:“主席,往昔我曾向田家英同志借阅书籍,并曾向您请教。田同志不幸自尽后,他们要求我说明为何向他借书,以及我们之间的联系。”
主席生气了,他说:“田家英是我的秘书,他为我工作多年,经常到我这里来,关系不比你密切吗?是我让你去向他求教的,也是我让你去向他借书读的呀,接触一下就有问题了吗?岂有此理,没这个道理。”主席紧接着又说:“田家英究竟有什么问题,并没有搞清楚嘛。”
谢静宜提问道:“听说田家英在离世前烧毁了不少您的手稿,这消息属实吗?我记得每次我去他家中向他求教学问时,都看到他同逄先知(即逄先知)一起,在桌前细心地修复您昔日的手稿,将那些破损的稿件重新装裱得完好如初。他们的态度是如此认真和珍惜,难道他们真的会忍心将它们付之一炬?”
主席点点头,表示同意谢静宜的分析。他说:“我也不信,才别相信那些搞专案的人说的都是真的呢。”谢静宜又说:“1961年初,广州会议时,田家英在他住的房间里(省委招待所小岛宾馆),伏案边哭边给主席写一份他在安徽的调查报告。记得大意是一位农村妇女,丈夫死了,孩子才几岁,没劳力,她带着这个小孩下田种地,妈妈挖个坑,小娃娃在后面点个豆的悲剧情况。”
主席迅速回应道:“的确,那篇报告我记得,他的观点并无谬误。然而,随后他的看法亦有所变动。然而,这些改变算不得什么,能否就此展开讨论呢?总不至于……”主席话语未完,言下之意不言而喻——总不至于到那个地步吧!
1972年,中办副主任王良恩不幸离世,谢静宜对此感到意外,并向主席表达了自己的疑惑:“王良恩同志原是从南京调入的,他为人谦和,待人热情,我在与他交往中从未觉得他高傲,反而觉得他真诚。为何他会选择如此突然的方式结束生命?中央办公厅的内部环境怎么会如此复杂?竟已连续有两名副主任何以这种方式离世?”
主席此时抬头瞥了一眼,轻轻颔首,嘴角泛起一丝苦涩,并未多言。谢再问:“主席,他们究竟遇到了什么难题,情况真的如此严峻吗?”
主席此时语气庄重地表示:“我认为未必如此。至今我仍未确切知晓有何等大事发生。或许若干年后,我或许能够弄个水落石出,亦未可知。田家英是我的秘书,他为我付出了诸多辛劳,他热爱学习,才华横溢,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谢静宜在其书稿中言道:“透过主席的话语及其当时的神态,不难看出主席对于田家英之逝深感惋惜。至于中央办公厅接连失去两位副主任的事实,主席亦表示出了一定的疑惑。”
04、毛泽东对高级知识分子遭遇的反应
在文革动荡时期,北京众多高等学府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屡遭风雨洗礼,命运多舛。在谢静宜的最新著作中,我们得以首次详尽了解毛泽东对这些知识分子遭遇的直接态度。此前,这些内容鲜有对外公开。
1968年12月21日前后,毛泽东护士长吴旭君给谢静宜打电话,让谢回去一下,说主席有事找。谢静宜见到主席后,他心情沉重地对我说:“小谢,北京大学翦伯赞教授夫妇最近吃安眠药自杀了,自杀之前,他给我写了一个条子,说他对不起我了……我很难过,我没有保护好他们。”说到这里,主席掉泪了,说不下去了。停了一会,主席说:“清华、北大一路之隔,却是两个政策。”
片刻后,主席续言:“小谢,我提议你与迟群一同,并邀请几位同志一同前往北大,实地探查翦伯赞不幸离世之缘由,同时调查北大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稍作停顿,他低声自语道:“似乎有必要派遣八三四一(即警卫团)的部分成员前往北大。”
在北大一次教授座谈会,敢说话的冯定教授说:“不管天气多冷,都把人叫去批斗。他们那些造反派,一喊我的名字,我就吓得胆战心惊。预先穿好厚厚的棉袄、棉裤,因为一去挨批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免得挨冻。”他又接着苦笑着说:“去之前,我有尿没尿都去尿,有屎没屎都去拉,免得一害怕,吓出尿来。”
冯定转过头来,看了一下冯友兰教授,用手指着他说:“你问他,他原来是大胡子(用手比试长度),为什么把胡子刮去了?你说呀!”冯友兰有点口吃地说:“因为每次批斗时,总有个别人揪我的胡子,我很害怕,从此以后嘛,就把胡子刮去了,不再留了,免得多受苦……”
谢静宜回来后,把冯定、冯友兰等老教授的发言向主席如实汇报。主席听了很是生气地说:“不像话!还是有文化的大学呢,根本不讲政策。”后来当谢静宜向毛主席汇报到梁思成、钱伟长被造反派停发了工资时,主席说:“恢复他们的全部薪水。”
稍作停顿,主席续言:“若群众对于钱伟长的做法一时难以理解,不妨先行按月发放他150元作为过渡。与此同时,加强对群众的教育,提升他们的政策认知水平。待群众的政策理解能力有所提升后,便可恢复他原有的全部薪资。”
谢静宜在书中写道,1968年清华大学教授处境相当不好,受到群众组织的任意批判,从政治到生活都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违背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毛主席曾非问:“梁思成在哪里?”
调查结果显示,梁思成已被造反派驱逐出其原先居住的小楼,被迫迁至一处相对幽暗的两间平房中,前方的较高建筑遮挡了阳光。更为严峻的是,造反派已停止向其发放工资。
梁思成在家中告来访的谢静宜说:“我有心脏病需要躺着,可是又有肺气肿需要坐着,很是矛盾。我体质很弱,自己系个鞋带之后,气喘得就像刚跑完百米赛一样。”又接着说:“我要感谢林洙(他的夫人)了,多亏她帮助我。”
谢静宜亲自向毛主席进行了汇报,内容主要涉及她所目睹和听闻的情况,尤其是梁思成先生的原话。毛主席在听取汇报后,立刻下令恢复梁思成的工资待遇,安排其搬回原居所,并送往条件最优的医院接受治疗。他还明确表示:“绝不能让梁思成等人登上批判的舞台。批判旧的教育制度,他们完全有资格与大家一同参与,共同进行批判,共同接受教育。”
自整党行动启动以来,有人提议应将梁思成的党籍予以除名。谢静宜随即向上级请示,主席明确指示:“不得开除梁思成的党籍,应恢复其党组织生活。”
注:谢静宜(1935年—2017年3月25日),她是河南商丘人氏。1952年,她投身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怀抱,并于1956年5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她曾担任过毛泽东主席的机要秘书、清华大学的党委副书记以及北京市市委书记的职务。文革结束后,1976年,她被剥夺了党内外的一切职务,接受了审查。然而,最终她被免予起诉。